有标准,没商量!
凡评价药物对孕吐有效无效、凡考虑对孕吐是否需要干预处理,这就必须有一个标准了。如果没有标准,经常会陷入无谓的争论或彷徨境地!这一点,美国人做得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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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共识与临床意义
《妊娠剧吐的诊断及临床处理专家共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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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剧吐(HG)指妊娠早期孕妇出现严重持续的恶心、呕吐引起脱水、酮症甚至酸中毒,需要住院治疗。 -
有恶心呕吐的孕妇中通常只有 0.3%~1.0% 发展为妊娠剧吐,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常作为临床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
对妊娠反应来说,毕竟通常只有0.3%~1.0%会发展为妊娠剧吐,搞一个专家共识对临床治疗具有无可替代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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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对绝大多数妊娠反应者而言,只有按标准去评价孕吐的程度才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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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反应:调整生活方式,改善饮食习惯。 -
中度反应:调整生活方式与食药干预相结合。 -
重度反应:寻求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治疗的诊断/处理原则落到实处,才便利医患双方而具有可操作性的!
二、如何评价孕吐的程度呢?
2018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ACOG)发布孕早期恶心、呕吐对生活质量影响的量表评分(PUQE),并依据PUQE评分建议很循证、很实用的干预措施!特摘其要着如下:
(一)PUQE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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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建议
以下建议基于良好和一致的科学证据(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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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维生素B6或联合多西拉敏联合治疗妊娠恶心呕吐是安全有效的,应考虑作为一线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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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精前1个月服用复合维生素,可以减少怀孕的恶心和呕吐的发生率和严重程璧。 -
妊娠期短暂性甲状腺毒症、妊娠剧吐或两者兼有的甲状腺异常检查的适当处理包括支持治疗,不建议使用抗甲状腺药物。
以下建议基于有限或不一致的科学证据(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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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姜治疗妊娠恶心和呕吐在减少恶心症状方面显示出一些有益的效果,并且可以被认为是非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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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甲基泼尼松龙治疗妊娠或妊娠剧吐恶心呕吐在难治性病例中可能是有效的;然而,甲基泼尼松龙的风险状况表明,它应该是最后的手段治疗。
以下建议主要基于共识和专家意见(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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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治疗妊娠恶心呕吐可能有利于预防妊娠剧吐进展。 -
对于长时间不能耐受口服液体的患者或者出现脱水临床症状的患者,应使用静脉水化,葡萄糖和维生素应该包括在治疗中,并且应该在葡萄糖输注之前施用硫胺素以防止 Wernicke 脑病。 -
对补液治疗无效,无法保持体重的妊娠剧吐患者,肠内置管(鼻胃管或鼻二十二指肠)应作为一线治疗手段,提供营养支持。 -
外周置入中央导管不宜常规用于妊娠剧吐妇女,因为这种干预有明显的并发症只能作为治疗妊娠剧吐女性的最后手段,因为可能存在严重的母体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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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有了这样的临床指南,你还有什困惑/疑虑/彷徨呢?
这就是有标准、没商量的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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